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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383653652017年工作要点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4-17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对2017年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林业实际,今年我市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北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保护和利用并重的林业发展战略,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2017年,全市林业工作目标如下:植树造林3万亩,义务植树350万株;森林覆盖率31.04%,活立木蓄积量80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9.63万公顷;林业产业总产值90亿元;林业部门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林下经济产值21亿元。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一)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总结营盘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打好国有林场改革攻坚战,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北海市防护林场、合浦县山口林场和公馆林场的主体改革任务。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县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更正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巩固集体林权改革成果;抓好森林保险、林权抵押等配套改工作。

    二、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三)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推动森林树种结构调整优化,对生态重要区域的桉树纯林进行改造,着力推进水源林树种改造工作,将桉树纯林改造为混交林或乡土树种,逐步改变我市树种单一、林相单纯的现状。

   (四)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开展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推进公益林集中连片管理,抓好公益林补偿资金公示、拨付、发放、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按照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工作。

    三、发展林业生态经济

   (五)推进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创建。编制《北海市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创建方案》,2017年建成1-2个特色林业示范区。加快推进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促进我市林业产业提档升级。

   (六)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林下经济提升行动,结合"产业富民"专项活动,指导县区建设一批具有北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探索发展桉树下种植中草药的林下经济模式,增加农户收益,纠正社会对桉树的误解。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优先保障自治区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林地使用,守住林地红线。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开展2015、2016年度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和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森林覆盖率指标监测工作。2017年6月底前,上报2015、2016年度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分解下达2017年目标任务,严格进行考评。开展林政资源综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全面完成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八)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北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异地营造红树林、加强红树林巡查保护、改善海岸生态环境等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到位。督促涠洲岛保护区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与管理,打击破坏保护区资源违法行为。

   (九)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狩猎陆生野生动物。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强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建立北海市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点。

   (十)加强湿地保护。开展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掌握我市红树林湿地资源现状,为开展湿地红线划定提供依据。与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合作,共同筹划北海市传统虾塘退塘还林及其生态林场建设示范项目。

    五、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十一)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

   (十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任务,突出抓好《2015-2017 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树林病虫害等疫情监测防控,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2‰以下。

   (十三)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努力推进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含银海区分局、铁山港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十四)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推进林业精准扶贫

   (十五)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帮助贫困村通过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结合"基础便民"专项活动,推进农村能源发展,助力"美丽北海"乡村建设。 

   (十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抓好对口帮扶定点扶贫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充分总结2016年扶贫工作经验,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

    七、强化林业支撑保障

   (十七)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加大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力度,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引种和良种培育,进一步提高良种水平。发挥市林科所、市苗圃、市防护林场等科研机构、生产单位的作用,着力培育适合我市种植的绿化景观花木。

   (十八)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建设,提升基层林业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业队伍。

   (十九)加强林业宣传。加强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惠民政策宣传,开展湿地日、植树节、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林业改革发展良好氛围。

   八、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提效能争先锋"十个一"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十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林业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十二)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切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开展干部参与林业开发与经营调查工作坚决遏制林业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十三)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全力配合委第做好察工作,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好涉林项目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专项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三大专项整治",开展非法征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专项行动等"三大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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