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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1-03


        为提高"十三五"期间北海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进一步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实现林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北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在分析研究我市林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自治区林业厅《广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农业局《北海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评审稿)》,编制了《北海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林业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林业厅的指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林业工作精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协同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林业总产值190.19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3倍。
        (一)工作成效
        1、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加快推进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主的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完成通道绿化72.7公里,完成城镇绿化639.5万平方米,完成村屯绿化67个;开展"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种植珍贵树种115万株;开展"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建设示范村193个、一般村1161个;实施海防林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海防林9975亩。"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造林17.71万亩,义务植树1855万株。全市现有森林面积13.3940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711.8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3%,比"十一五"期末增长5.2个百分点。
        2、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坚持把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总体要求,着力发展木材加工、林下种养、花卉生产等林业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十二五"期间,全市木材加工产值达95.54亿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215.52%;人造板产量达566.47万立方米,比"十一五"期末增长335.75%。其间,着力推进芬兰斯道拉恩索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我市累计将40万亩林地流转给斯道拉恩索公司作为项目原料基地,该项目于2013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6月投产。
        "十二五"期间,全市花卉产业产值达31.65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9.6倍;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2.25万亩。形成了以罗汉松及其它珍贵树种、绿化苗木、兰花及盆景为主体的花卉生产绿色产业,其中罗汉松产业发展最为迅速。2013年,我市被第十一届中国苗木交易会授予"中国罗汉松之都"称号。目前,全市罗汉松种植面积达2万亩,从业人员3000多人,已形成产业集群。
        "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58.31亿元。我市不断探索具有北海特色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包括紫檀林下种植金花茶的"双珍"模式、林下养鸡、林下种植牧草养牛等,林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双珍"模式得到国家林业局认可,2011年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林下经济工作会议,合浦佳永金花茶有限公司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第一批20个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之一。目前,我市林下经济面积达32.2万亩,惠及林农13.52万人,农民林下经济人均收入1652元。
        3、林业改革深入推进。
        我市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林权证进行全面复核,巩固改革成果。积极与银行、保险等部门联系,协调配套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工作,激活林业生产要素,释放林业生产潜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为117.74万亩,目前已完成外业勘界面积108.04万亩,已确权发证面积107.93万亩,我市已于2011年7月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我市林地面积为146.16万亩,目前已流转林地面积88.59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0.61%;全市通过林权抵押贷款1.0495亿元。
        4、林政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并充分保障群众林木采伐需求,杜绝超采现象。"十二五"期间,我市年采伐限额100.3841万立方米。二是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为项目建设开工争取时间。"十二五"期间,每年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10件以上。三是规范木材运输许可行为,加强木材流通管理。"十二五"期间,年均办理运出自治区外的运输证约1300份,新设立流动木材检查站5个。四是结合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全市清理排查违法用地案件43宗。五是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贩卖行为,强化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的保护管理。"十二五"期间,年均清除捕鸟网具11000多米、年均收缴放飞鸟类1150只。六是加强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与排查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发生林权纠纷644宗,已调结570宗,调结率88.51%。七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3次被自治区林业厅评为优秀等次,并荣获"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通过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我市2013年度、2014年度林业生态保护与目标管理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优秀等次。
        5、"三防"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海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瞭望监测、语音通讯平均覆盖率达95%以上;年均发生火灾5.8起,全市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维持在0.2‰以下。
        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17‰,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为99.7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为96.75%,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率100%,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
        三是加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依法治林能力,开展了"清网行动"、"百日大会战"等系列严打行动,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十二五"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36起,侦破244起,逮捕221人,查处和受理行政案件783起,收缴木材7918.94立方米。
        6、湿地保护力度增强。
        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十二五"期间,获得批准试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处,新建自然湿地保护小区5个;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涠洲岛自然保护区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50万元,实施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项目建设。
        7、农村沼气逐步推广。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802座,新增建设服务网点21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678平方米,新建大中型沼气项目5处。
        (二)存在问题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推进困难。虽然已开展森林保险、林木抵押贷款等工作,但由于流转的林地经营权未能发证,造成林木抵押贷款困难,对下一步开展林木采伐制度改革阻力大。
        2、管理机构不健全。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林业、农业、环保、海洋、国土、水利等部门都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湿地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我市没有成立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海城区、银海区没有成立专门的森防检疫机构,而市森防站人员编制不足,致使这些县区的监测、检疫及防治工作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死角。
        3、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建成罗汉松大世界,已进入公开招商、市政府与投资商签订框架协议阶段,但由于配套用地土地变性问题不能解决而停止。此后,重点推进银海区罗汉松种植(核心)示范区建设,不再建设罗汉松大世界。
        4、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一是由于湿地公园规划范围调整时间过长、总体规划修编于2016年9月才通过,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申报国家资金项目涉及部门审批的事项多,缺乏统一协调,审批时间过长,国家资金争取困难;三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缺乏,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勘测定界等工作难以推进。
        5、市森林公安局(含银海区分局、铁山港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由于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在征地工作中遇到困难,延误了项目整体进度。
        6、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受到政策调整影响。2013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减少对农村户用沼气、集中供气、联户沼气、服务网点等部分项目的扶持,到2015年全面停止了这些项目的申报工作,对我市沼气项目申报及建设产生很大影响。
        二、"十三五"林业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1、林业肩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重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建设生态文明是时代赋予林业的新使命,林业担负着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重大职责。一是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和保育生物多样性。二是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湿地面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三是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切实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和拓展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四是发展绿色产业、绿色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增长。五是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2、林业成为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有力支撑。
        广西林业在全国林业所处的地位不可撼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发展生态经济、富民强桂中的作用无可替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开创"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开放发展新局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现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目标,需要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抓好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区民生改善,发挥林业在提供强大的生态环境容量、丰富的产业资源和生态产品、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3、林业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中央作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出台强林惠林政策,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自治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大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力度。随着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利好的陆续释放,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动力活力将不断增强,林业生产力将释放出巨大潜能,如以罗汉松为代表的花卉产业、以"双珍"模式为代表的林下经济、将在"十三五"期间投产的芬兰斯道拉恩索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等,可培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面临挑战
        1、林地面积少,结构不合理。
        我市地貌主要以丘陵和平原为主,森林资源空间增长量很小,林地面积是全区最少的,只有146.16万亩,人均不到1亩。与区内其它林地大市相比,发展林业的自然条件先天不足。而且,桉树速生丰产用材林面积超过90万亩,树种单一,结构不合理,导致森林生态功能不够强、生物多样性不够丰富、抵抗病虫害能力弱等问题。
        2、林业产业遭遇发展瓶颈。
        我市林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木材加工产业方面:基础薄弱,小规模木材加工企业数量多,产品附加值低,精深加工企业少,规模以上企业偏少。林下经济发展方面: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体系还属起步阶段,缺乏经验;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和示范户不多,示范带动引领不够;我市各级财政至今没有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财政资金,林下经济发展缺少公共财政支持;林下经济面积逐渐接近饱和,进一步发展面积空间小。
        3、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加大。
        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受利益驱动,违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林地内非法搭建农(渔)家乐现象时有发生;为追逐利益和满足口腹之欲,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行为频发;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任务加重、难度增大,但林业部门存在人员编制少、管理机构不健全、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森林资源保护压力日益增大。
        三、"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积极构建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促进北海林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北海、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打赢我市精准扶贫攻坚战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发展产业,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政策保障和服务职能,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领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创新机制,社会参与。大力扶植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经济林建设。
        (三)规划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实现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安全保障有力,生态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具体目标是:
        1、确保森林面积不低于2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6.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97万立方米。
        2、力争人造板产量(含单板和造纸)达到150万立方米,木材加工及造纸业产值(含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达到60亿元。
        3、力争林下经济面积达到45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5亿元。
        4、力争花卉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产值达到12亿元。
        5、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
        6、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检疫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国土绿化
        1、树种结构调整。
        遵循"稳中微调"的总基调,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以短养长"的方针,按照"调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大力发展上层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林下经济作物的经营模式,以服务旅游产业和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为发展方向,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完成树种结构调整面积1.5万亩。
        重点开展公益林中的桉树纯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高速公路、铁路两旁和主要河流两岸200米范围内可视第一面坡、水库倒水第一面坡等范围的树种结构调整工作;重点做好牛尾岭水库、湖海运河东岭段及星岛湖水库的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以"一村一品"特色种植为理念,将树种结构调整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有机结合。
        2、实施村屯绿化,建好生态乡村,为宜居乡村建设提供生态保障。
        根据林业部门调查,全市共有3977个自然村屯。至2016年底,累计完成村屯绿化任务3426个,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86.1%。其中,通过开展"三林两区一道双发展"行动,重点打造491个示范村屯。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增绿;在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建设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建设乡村绿道;发展庭院经济、发展生态产业,通过乡村旅游,既添绿又增景更增收。
        通过实施村屯绿化,与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统筹推进,共同建好生态乡村,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态环境,为宜居乡村建设提供生态保障,促进林下经济、家庭农场、沼气利用等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活动开展。
        在完成全市古树名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指导县区做好古树名木的挂牌、修枝、支撑与复壮工作,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保护好北海的绿色"活化石"。
        (二)加强林政资源管理
        1、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一是加强林地保有量红线管理,确保林地面积不低于146万亩。二是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优化服务,合理调节和引导工程建设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少占优质林地。三是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毁林开垦等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启动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完善林地"一张图"。 五是认真做好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复查工作。
        2、加强林木采伐管理。
        一是完成"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及报批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采伐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强化采伐利用监管,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减少森林资源消耗。二是继续提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采伐制度进行改革。按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原则,争取构建森林分类采伐管理新模式,实现林木所有者自主采伐、责任自担、主管部门适度监管的新机制。
        3、加强木材运输管理。
        督促县区规范木材运输许可。完善木材检查站(含流动站)建设相关工作,强化木材流通检查,规范木材流通秩序。
        4、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
        一是配合自治区抓好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进行物种编目。二是抓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建立和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三是积极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许可服务及管理工作,鼓励发展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促进野生动物尤其是蛇类养殖规范发展,为林农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促进林业部门精准扶贫工作落实。
        (三)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1、林下经济。
        充分利用我市得天独厚的地理及自然环境条件,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具有我市特色、高效的林下经济,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主要发展林下养鸡、红树林下养海鸭、"双珍模式"(珍贵树种下种珍贵树种,如紫檀树下种金花茶、罗汉松树下培育珍贵树苗、沉香树下种植牛大力等)、季节性林下种养(如中幼林下种南瓜、西瓜、花生、木薯,林下放养蜜蜂等)、林-草-牧-沼循环经济、海边及海岛林下生态休闲旅游等特色林下经济模式。积极探索在桉树下种植草珊瑚、巴戟天等中草药,抓好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实施品牌战略,打造金花茶、罗汉松、海鸭蛋等一批名牌林下经济产品。
        2、木材加工及造纸产业。
        依托我市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交通等优势及丰富的速生丰产林资源,大力推进造纸及木材加工等传统林产业转型升级,拉长产业链,精深加工,努力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壮大我市林业产业规模。
        3、花卉产业。
        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自然环境条件,大力发展我市特色的花卉产业。重点发展罗汉松、金花茶、三角梅、绿化苗木等。按照《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罗汉松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把罗汉松作为特色优势产业来抓,丰富"中国罗汉松之都"内涵,努力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4、林业特色产业园建设。
        配合银海区政府抓好银海罗汉松产业示范区建设,创建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完善示范区内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软硬件建设。
        支持钦廉林场抓好北部湾(合浦)林产加工循环经济园建设,主要产品是贴面板、胶合板、纤维板厂、家具、锯材等。
        5、森林公园建设。
        做好冠头岭森林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争取把冠头岭森林公园建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健身养生和汇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山海文化于一体的旅游观光综合体。
        (四)加强林业执法
        充分发挥林业执法职能,及时查处非法砍伐林木、违法运输及经营(加工)木材、破坏林地案件,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加强候鸟保护,重点做好秋冬季候鸟保护工作,强化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集中活动区域的野外巡护和对市场、饭店、宾馆、夜宵摊点等的监督巡查,严厉打击捕鸟、打鸟、贩鸟等违法行为。
        加强红树林保护,协调建立红树林保护联动机制,强化对沿海红树林的巡查和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的违法行为。
    认真履行调处职责,做好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确保山林权属纠纷新案调结率90%以上,山林纠纷积案调结率80%以上,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五)加强森林防火
        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争取筹建一支15人以上的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合浦县筹建一支2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推动乡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建设,增强全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积极申报争取北海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三期项目。通过该项目完善北海市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体系,使视频监控点达15个,火灾监测率达到98%以上,语音通讯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专业队营房建设。规划建设市级和合浦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推进各县区和钦廉林场标准化专业队营房建设。
        (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进一步完善已建立的市、县森防检疫机构,稳定队伍,健全制度;未建立森防机构的县区争取建立健全。建立稳定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级专业或季节性的森林病虫害巡查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
        实施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和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调查;组织各县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加强普查工作专项督导;加强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合浦县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的管理;积极推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向社会购买服务,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社会化进程。
        (七)深化林业改革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查漏补缺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改革成果。争取成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探索配套改革新路子,为农户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保障,激活林下经济发展。
        推动林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解决经营规模小的问题;推动林权抵押贷款,缓解农民发展林下经济资金紧缺问题;推动森林保险,解决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为林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服务平台,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2、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广西国有林场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目标,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现北海市防护林场、北海市营盘林场、合浦县山口林场、合浦县公馆林场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推动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实现资源增长、林场增效、职工增收。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4家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工作。
        (八)加强湿地保护
        1、红树林湿地恢复及生态红线划定。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适树适地原则,推进红树林造林恢复工作,力争新增人工红树林2000亩,恢复退化红树林2000亩。
    做好湿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我市的95%以上红树林湿地纳入生态红线内有效保护,全面提升北海红树林生态功能。
        2、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建设。
        湿地自然保护区:结合广西涠洲岛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站建设和海岛湿地生态修复,继续加强广西涠洲岛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广西涠洲岛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
        国家湿地公园:按照"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全面加快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确保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试点挂牌验收。围绕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湿地资源管护;加强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开展科研监测工作,提高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成效。科学划分管理和经营职能,把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纳入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湿地公园建设成为北海市的生态安全屏障、广西湿地科普宣教基地、我国"库塘-河流-近海"复合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示范基地。充分挖掘红树林湿地资源和湿地文化、疍家文化、海洋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努力打造国家湿地公园精品,把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整体形象突出、基础设施完备、湿地景观独特、科普教育与休闲娱乐兼备、具有浓郁滨海湿地文化特色的湿地生态休闲目的地。
        自然保护小区:全面开展生态保护小区建设工作,力争新建湿地自然保护保护小区3个,完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拯救珍稀生物物种。
        (九)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加强林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尤其是侵占国有林地、盗伐滥伐、乱捕滥猎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林农和涉林企业知法守法意识。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强化组织学习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意识,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整合执法力量,构建由市级森林公安机关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
        (十)加强森林公安建设
        紧紧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全面落实"四项建设",强势推进北海森林公安走进新常态、迈上新台阶。严格队伍管理,打造过硬森林公安队伍。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进一步压缩涉林违法犯罪空间。巩固和完善"一场一警"机制,全面强化林区社会治安防控。完成市森林公安局(含银海区分局)、铁山港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强化经费保障,争取完成执法执勤车辆更换,解决民警单警装备、防护装备以及办公办案设备的配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和视频监控系统。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装备和应用系统建设,建设北海市森林公安局扁平化指挥系统。积极探索辅警招录机制,争取按照1比0.5的比例配备辅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具有森林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林业站建设
        配合编制部门推进"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林业站管理体制建设,推进乡镇林业站条件建设,切实增强乡镇林业站履职能力。加快推进铁山港区南康镇林业站规范化建设,强化南康林业站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及模式。
        (十二)推进农村沼气建设
        "十三五"期间,建设农村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沼气池300户,中小型有机垃圾沼气化项目5个,示范村5个; 全面推广沼气"全托管"服务模式,实施旧病沼气池修复改造3000 户;建设农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10处,新增太阳能热水器100台,太阳能路灯100杆;升级换代省柴节煤炉灶2000台。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开展生态能源知识培训及沼气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推动农村生态能源建设。
        (十三)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进一步整合利用资源,加强与广西大学林学院、自治区林科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市科技局、市海洋局等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争取科技项目,合力取得科研成果。建设好北海湿地生态定位站,研究红树林生态系统,促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抓好林业科研,提高红树林造林技术含量及技术成果加快转化。
        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合浦县林科所加勒比松和湿地松林木良种基地和广西北海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两个自治区级林木良种基地。
        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工作,重点加快对罗汉松、金花茶和滨海植物的良种选育及审(认)定工作。"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8个品种的审(认)定工作。
        提高珍贵树种和花卉的科技含量,完善罗汉松种质资源库建设,制定罗汉松培育技术规程,促进罗汉松种植和产业发展。
        组织开展林业科技下乡,对广大林农和林业技术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建设样板林、样板花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农增收。
        (十四)推进林业产业扶贫
        对种植经济林、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的贫困户,符合相应条件的,积极指导申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自治区级珍贵树种造林示范项目等,争取资金支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着力加强林业技术培训。邀请专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下乡,并充分利用林业示范基地,针对贫困户开展营造林、林下种养等技术培训。着力抓好对口帮扶单位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帮助贫困户制订脱贫措施,引导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十五)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争取覆盖到县级林业部门;加强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逐年更新林地及森林资源数据;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管理建设,建设和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森林防火数据库信息,与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网络互联互通,实现远程指挥与管理;完善乡镇林业站岗位在线学习平台建设,确保全市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都能上线学习。
        (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强林,做好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对林业工作者要注意做好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林业站长、林政执法人员、林业检疫执法人员、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人员等关键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大力引进高素质、高学历人才,优化林业人才队伍结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配合市政府抓好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把林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林业的改革与发展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并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坚持依法治林,提高林政资源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把候鸟保护、红树林保护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林进程,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乱采滥挖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对林业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法治培训,增强综合责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巩固绿化造林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展筹资渠道
        除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投入资金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多渠道筹措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争取把我市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投入林业产业开发建设,增强林业产业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四)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含量
        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把科技创新融于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普及,促进科技教育与生产实践的紧密结合。抓紧筛选一批技术成熟、使用面广、见效快、效益好的科技成果,通过组装配套和优势集成,加以重点推广,建立高产高效科技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立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对在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加强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林业科技应用的操作规程,提高科技推广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五)加强林业机构与队伍建设
        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林业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生态保护监测体系、林业执法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争取将相关人员与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林业队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拓宽载体、创新形式,加强林业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发展林业的浓厚氛围。
        六、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规划的目标、林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进行分析和评价,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分析与预测,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质量现状
        《北海市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北海市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态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344天,优良率达94.2%;水环境质量基本达标,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近岸海域年均海水质量状况为"优";市区噪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其中,2015年北海市森林资源保持稳定态势,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各项目标指标全面达标。
        (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发展现代林业已是大势所趋,然而北海林地面积少、林地资源分布不均、树种结构较为单一、非法侵占林地现象依然存在等因素直接制约森林质量提高和林业产业升级。总体而言,规划实施的林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强。必须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努力减少自然灾害、林业病虫害、工程项目对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破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分析与预测
        在本规划中,林业生产及林业产业发展各环节对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有:
        水环境污染: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施工期间排放废水、垃圾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林产品加工厂生产过程中废水的排放,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
        土壤环境污染:不适当地炼山造林,会造成土壤结构恶化,土壤渗透力下降,保水蓄水功能降低,造成林地的水、土、肥流失,直接影响人工林的可持续经营。
        动植物疫病风险:禽流感等动物疫情、松材线虫病等林业病虫害、互花米草等外来有害生物,如果处理不当,大面积发生或流行,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会造成一定风险。
        (四)环境保护措施
        "十三五"期间,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
        加大改善生态力度。改善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科学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国土绿化进程;积极推动和参与综合环境治理,改善林业生态环境。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等林地、湿地。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进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防疫,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推动林业开放合作。以国际履约和合作交流为平台,以"一带一路"为契机,深度参与全球林业合作和生态治理,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逐步形成林业对外开放格局,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五)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结论
        规划实施能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要求,对环境影响总体向好。而且,本规划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目标要求,加快林业现代化步伐,使林业结构更趋合理,林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不断提升林业对改善生态、保护资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度,有利于提升北海生态环境质量。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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