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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资源管理科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8-01


主要职能: 
    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监督、审核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指导全市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和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收容救护、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核上报等有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林业法制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工作。

联 系 人:邹嫦

联系电话:0779-6809978

办公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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