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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5-22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2017年自治区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我区"两个建成"和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强化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各项事务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施政。

    三、重点任务

    (一)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各环节,文件拟稿人拟制公文时,按照要求判断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并对公开属性进行选择;文件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本部门拟稿文件时应当一并审核文件公开属性;办公室核稿时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复核,公开属性不正确的要求拟稿部门修改。主动公开类文件,在文件审签时同步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修改发文稿纸模板,将文件公开属性选项及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并置于显著位置。

    (二)将"五公开"落实到办会程序。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网络媒体、问卷调查、听证座谈、专家评审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或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决策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会议开放的方式方法。

    (三)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审查、动态更新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履行到位。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应当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提交、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办公室核稿时,对解读材料不齐全或没有解读材料的政策文件,应要求起草部门修改或予以退稿;未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的,径转至政策法规处补充审查。政策解读应采用易于理解、易于传播的形式,注重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意见采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特色亮点等。

    (五)做好文件类信息主动及时公开。文印室每周将主动公开文件目录及电子文档发送给信息宣传中心,信息宣传中心于2个工作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加强对本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网站管理工作培训及宣传,提升网站专栏管理水平。

    (六)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做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人事信息、应急管理、三公经费、资金项目、重要政策、重大决策、督查检查、审计信息、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以及与社会、企业、公众相关的政务信息、政务活动的公开公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规范依申请公开。各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至厅办公室,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至申请信息所涉及业务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拟公开信息的,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公开,同时请申请人将收到信息回执发送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gxlyt@sina.cn;因不属于政府信息或我厅不保存所申请信息等原因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的,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的格式拟文,并交政策法规处会签,答复书定稿也应发送至前述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年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渠道。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统计,能转为主动公开的,应转为主动公开。

    (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统计方式,将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文件类或其他类信息纳入月度政务信息统计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舆情回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林业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注等热点问题,做好研判处置,及时借助新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十)畅通公众参与。围绕林业中心工作,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领导信箱、政务公开日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探索公众参与林业工作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互动平台,增强公众对林业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十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发挥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全区林业政务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

    (十二)加强工作培训。利用法宣在线等第三方平台资源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信息管理技术等培训。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鼓励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建设、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的要求,成立自治区林业厅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指导我厅及全区林业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工作,推动全区林业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根据我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自治区政务公开开展情况"三随机"抽查巡检内容清单,建立我厅政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以检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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